无标题文档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专题 > 信息安全认证专题 > 如何让拦路虎远离我们的生活 > 认证为信息安全产品提供保障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

我国将对部分信息安全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
  发布时间:2008-11-25 13:21:00   文章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 ll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关于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的通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下发公告,将对边界安全、通信安全、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数据安全、基础平台、内容安全、评估审计与监控、应用安全8类包括防火墙、安全路由器、反垃圾邮件产品在内的13种信息安全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

  公告指出,自2009年5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近年来,随着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信息安全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事件屡见不鲜,计算机病毒层出不穷,信息系统漏洞、网络窃密、网络攻击、垃圾电子邮件、虚假有害信息内容和网络违法犯罪等问题日趋突出。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在解决上述问题,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相关附件:

声明:
    凡本网注明“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本网转贴的文章均转载自国家正规网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致电010-65994166-6408。

【我要评论】 【打印】 【关闭】
更多关于“我国将对部分信息安全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的新闻
ewrwer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合作单位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未注册出处的信息及版权均属于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主办: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   承办: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010-65994166-6409 业务咨询电话:010-65994112 认证咨询QQ群:62347980 62348244
京ICP证0304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