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制度,是我国最早从国际上引入的最为成功的规则之一。正当而立之年的我国认证认可事业,正是伴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蓬勃发展起来的。认证认可在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消费、保护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促进对外贸易等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萌芽:消除技术壁垒 提高产品质量
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都得到迅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没有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认证制度,我国一些产品监督形式得不到国际上的承认,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着在经济上蒙受损失和受到技术壁垒的限制。我国企业由于不了解各国认证制度的要求,许多出口商品打不进国际市场,即使进入,其销售价格也远远低于在所在国通过认证的产品。一些了解认证的企业不得不花费大量外汇申请国外认证和由国外认证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建立认证制度,开展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作为最终消除我国与他国之间技术壁垒的根本途径,成为我国质量认证工作的当务之急。
另外,如何提高我国的产品质量尤其是出口产品的质量问题,也成为外贸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关注的话题。把监管关口前移、在生产中实现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已经成为一个必须的措施。
1978年9月,我国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81年4月,建立了第一个产品质量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1984年,成立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两个委员会相继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相应机构的全权成员和委员会成员。
199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认证管理条例》颁布。1993年1月1日,我国正式由等效采用改为等同采用ISO9000标准。《产品质量法》颁布以后,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的中国进出口评定认可中心,承担了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CIBLAC)秘书处的工作;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承担了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CR)、中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秘书处的工作。此外,还有国家环保总局设立的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和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CRCEA)。这些机构为我国的认证认可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可以说,我国的认证认可制度从引入开始就采取了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标准,保持了与国际的同步发展。
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大致经历了起步、发展扩大、国家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启动以及认可制度加入国际多边互认协议几个阶段。
统一:既与国际接轨 又富中国特色
我国早期认证认可工作萌芽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随着认证认可工作的不断发展,对经济和社会进步产生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其管理结构和职能划分问题,认证认可工作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重复认证、重复收费等弊端也逐渐显现。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认证认可发展和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促进认证认可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履行我国政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
近年来,国家认监委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增强认证认可监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完成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等基本建设,认证认可开始进入规范工作、全面发展、发挥作用的新阶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
经有关研究课题证实,依据2005年主要经济指标测算,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0.671%,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0.314%。在当年18万亿元GDP中,认证认可事业做出了1229亿元的贡献;在当年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幅度中,认证认可所做出的贡献为0.314%。
发展:建立国家体系 实现共同实施
中国特色的国家认证认可体系基本建立。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为建立健全全国统一、内外一致的认证认可工作体制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全面清理了认证认可相关的法规规章,发布了70余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的认证认可法规体系已经确立。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依托,构建起省、市、县和口岸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组建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为开展行业自律提供了组织保障。整合了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认证人员注册等认可注册机构,建立健全了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设立了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入开展战略发展、技术和标准化研究。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和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
组织实施了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按照我国政府入世承诺和“四个统一”的原则,从2001年12月起,对19大类、132种涉及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实施了内外一致的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CCC认证)。指定了相关工作机构,在国内外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发动。CCC认证制度的推进,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消费者协会、商业联合会等行业组织的大力支持,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已涵盖23大类172种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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