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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升级在即
  发布时间:2010-02-09 09:23:00   文章来源:中关村在线   责任编辑: llp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联合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出席会议并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范围,将由9个试点省市向具备拆解能力、符合有关条件、具有实施意愿的省份推广。各省(区市)政府在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提出申请。

  据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2009年6月在9个省市实施试点。截至2月4日,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旧家电642.5万台,销售新家电587.6万台,拆解旧家电312.9万台,阶段性成果显著。同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明显带动了家电市场销售和家电行业经济效益回升。截至2月4日,试点省市以旧换新已实现销售额232.5亿元,占其5类家电品种销售额的近1/3,占家电总销售额的1/5左右。

  据统计,家电以旧换新从业人员已达30多万人,在销售、回收、拆解等企业新增就业人员中,70%以上是农民工和城市下岗人员。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22.8亿元,受惠家庭 600多万户,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群体。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以上事实说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作为一项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的经济拉动政策,不仅在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出政策杠杆效应,同时也在惠济民生、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再生利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作为2010年保持经济增长活力及动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升级必将在推动经济增长、环境保护、民生福利等方面发挥作用。”

  最后,姜增伟进一步强调,要对现有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加强政策协调,增加回收企业运费补贴和拆解企业补贴,兼顾好回收、销售、拆解、利用等各方利益。姜增伟要求,各地要根据中央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必要的配套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研究出台地方鼓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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